院属各系:
根据《十堰职业技术学院“车城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十职院教[2009]13号)文件要求,人事处拟对十职院教[2011]20号文件公布的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车城技能名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期限为2011年12月—2012年12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第二批车城技能名师(附件1)填写《车城技能名师考核登记表》和撰写履职总结。系(部)对被考核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考核意见,盖章后统一交人事处;人事处将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被考核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提交材料
(1)被聘任人员须提交履职总结和《车城技能名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纸质各一式三份);《车城技能名师考核登记表》需提交电子文档至409167765@qq.com邮箱;
(2)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及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三、车城技能名师考核材料应有本人如实填写,各系督办。纸质材料请于4月19日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相关待遇。
联系人:罗立明 电话:8126043
附件1: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车城技能名师名单
附件2:十堰职业技术学院车城技能名师年度考核表
(相关表格请到院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