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对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与管理,根据《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十职院人[2011]6号)文件精神,人事处拟对双师素质教师进行考核,评选优秀双师素质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1)双师素质教师(名单见附件1)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考核表》;
(2)系部对被考核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遴选出优秀双师素质教师推荐人选(优秀推荐人数见附件1),并将优秀双师素质教师推荐人选及其考核材料交至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系部优秀双师素质教师推荐人选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后;提交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并按学院双师素质教师总量15%审定确认学院优秀双师素质教师,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确认。
二、具体要求
(1)被考核人员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考核表》(附件2)(纸质一式三份),并附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及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2)双师素质教师管理考核以系部为主,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考评组,严格考核,确保考核的结果真实有效,考核材料由系部存档。
(3)各系部11月13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本单位优秀双师素质干教师推荐人选纸质材料和双师素质教师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2: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考核表(点击下载)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