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拟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证”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拟在2021年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在此之前没有参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试的教师。
二.测试条件
1.取得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听够30节课,其中院级公开课不少于10节(结合发展规划处的考勤记录)
三.测试申请时间:
春季:4月19日-4月21日
秋季:9月1日-9月3日
四.测试形式及成绩评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校教学发展中心统一组织,采用百分制,其中:教案20%;教学用PPT20%;督导专家随堂听课打分60%。
拟申请在2021年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请于4月21日前将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听课记录表,测试申请表(见附件),所授一门课程的教案、自制教学用PPT及课表交学校教学发展中心311室。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参加测试教师的申请,结合提交的课表,另行通知。
六.测试起止时间:
春季:4月26日-4月30日
秋季:9月6日-9月10日
七.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成绩合格方能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一年内有效。
人事处 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