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招考公告
一、岗位及条件要求:
汽车运用技术实训工作人员2人: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汽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或技师资格证书;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所学专业为汽车相关专业;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较强;从事过职业教育或具有企业、技术服务站工作经历者优先;身体健康。
金工实训工作人员2人: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工程师或高级工资格证书;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所学专业为机电、模具、数控、汽运、机制等机械类专业;实践动手操作能力较强;能承担车、铣刨、钳工、数控车、数控铣以及机械类实验实习指导工作;身体健康。
电子实训工作人员1人: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或技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0岁以下;所学专业为电子、自动化或汽车专业;在电工电子、汽车维修、自动控制、电子产品维修某一方面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身体健康。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教师1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造价工程师资质;实践经验丰富;年龄在40岁以下;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身体健康。
二、报考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8日-20日
报名地点: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五楼人事处办公室。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求职材料,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考费100元。
咨询电话:8117543 8117642
三、聘用人员待遇: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受聘人员由市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首次聘用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院内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