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6/06/02 

各教学单位:

现就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度“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做如下补充通知:

经与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商议,因我院近年未组织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故在本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中,对于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做如下安排:

1、拟申报“双师素质教师”的人员在填报申请表同时附交本学期课表,由教务处、人事处联合组织随机听课,课程评分80分以上者视为符合条件;

2、本学期课程已经结束者,需对所承担专业课程进行说课,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议,评议合格者视为符合条件。

 

特此通知

 

 

 

 

 

   

人事处        教务处

                                   20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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