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职院发[2009] 22号
关于印发《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名师评选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暂行办法》(修订)已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暂行办法》(修订)
2、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评审申请表
3、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教学名师 评选 办法 通知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年7月3日印发
附件1: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名师评选暂行办法(修订)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及开展湖北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3]9号)和《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创建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方案》(十职发[200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无学生投诉事件。
2、副教授以上职称、教龄满8年以上的骨干教师。近3年来,直接面向在校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或实训(验)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400当量学时,其中年均教学建设工作量不低于100当量学时,公共课部教师年均教学建设工作量不低于50当量学时。
3、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开发、引进和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近三年来,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至少获得过两次优秀或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主讲课程属院级以上精品课程,自编有本门课程的教材或辅导教材。
4、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近三年至少主持有一项院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并结题。
5、自觉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近三年曾被学院确认为青年教师导师(指导教师),且导师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成立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教学名师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院长、分管人事和教务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高职研究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及院级督导员组成。
2、系部推荐。系部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名师评选条件,由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自我推荐。对自荐的教师,各系部应对照评审条件,组建评议组评议,按照学院限定的上报名额,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侯选人上报学院评审。
3、学院审定。经学院评委会评审通过后,教学名师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一周,若无异议,学院发文予以确认。
三、评选时间、名额及奖励办法
1、时间:一般每年评选一次。
2、名额:每次评选名额为2—3名。同一专业只能评选1名教学名师。
3、奖励办法:
①授予“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②由学院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③学院教学名师在进修、考察、休养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及事迹材料(见附件1,一式2份,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
2、《 年度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15份)。
3、建立学院教学名师申报网页,申报内容为15—30分钟讲课录像及电子教案等。
4、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附件材料,要求复印装订成册,首页附目录。复印件由系部审核、盖章。内容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情况记载(近三年)、近三年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考核情况记载、近三年教科研成果等。
五、附则
1、系部“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学名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要求,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核减。
2、本暂行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学院原发文件之条款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3、本暂行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二O 年度教学名师推荐评审申请表
申 请 人 _______________
主 讲 课 程 _______________
系(部)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
2.由申请人填写,所在系(部)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3.教学论文及著作一栏中,所填论文或著作须已刊出或出版,截止时间是填表日期的前一个月。
4.教学手段是指多媒体课件、幻灯、投影等,使用情况是指是否经常使用及熟练程度。
5.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系(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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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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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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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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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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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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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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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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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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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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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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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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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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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工作简历 |
起止时间 |
学习/工作单位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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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教学工作情况
1.主讲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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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本人讲授学时 |
授课班级 |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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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
名 称 |
作 者 |
出版社 |
出版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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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更新或教学方法改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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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软件研制开发情况、应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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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承担的其他课程情况
3、其他教学环节
(含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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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获奖及成果推广应用情况
(限填校级以上奖励,并附奖励证书复印件,注明本人排名及时间、推广应用情况) |
5.申请人近期教学改革设想
6、申请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情况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申请人教(科)研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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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来源、时间 |
本人承担的具体任务及排序 |
授奖或鉴定部门及获奖级别、鉴定结论 |
教
研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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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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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清单(限填不超过10篇) |
序号 |
论文名称 |
作者(*) |
发表日期 |
发表刊物、会议名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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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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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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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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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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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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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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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者姓名括号内填写署名次序。
自编教材(讲义)情况 |
教材(讲义)名称 |
出版社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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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荐、评审意见
申报系(部)推荐意见(对申报人的教科研水平、教育教学成就等签署具体推荐意见)
系(部)盖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五、学院评审意见
院评审专家委员会意见 |
院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