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新聘及往年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承担思政课教学工作的辅导员;师德师风好,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情况,有则一票否决,不得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方式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在我省高校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2.报名时间
春季:4月16日至4月25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8:30-17:00;
秋季:9月11日至9月19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8:30-17:00。
3.报名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为申请人所属高校,认定机构为湖北省教育厅。
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只能是学校,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不得增加或删减;如因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1)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姓名、身份证件有效期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认真慎重填写。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
注意:申请人在选填任教学科时,不能选择专业大类,应具体到某一专业。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二)网报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306室确认信息,提交申报材料。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
春季:4月16日—4月25日
秋季:9月11日—9月19日
请务必按规定时间进行,否则系统关闭后造成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3)体检表1份(十堰市人民医院);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见附件1);
(5)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6)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两年内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7)博士学位申报人员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电子信息比对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的可不提交(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普通话证书可在官网:https://hbyw.e21.cn/chaxun.php/查询。
(9)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能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在线申请查询),1990至2000年的成人学历在网上若不能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关于体检
体检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
体检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时可在人事处306室领取体检表,并及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应先填好表中个人信息,贴上与网上报名同底一寸照片一张)
联系人:邢宏珍 联系电话:0719-8126043
特此通知。
附件:
1.人事处网站下载
人事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