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测试方案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8/03/0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制订我院拟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证”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方案

一、 测试对象

凡拟2018年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在此之前没有参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师

二、申请参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条件

1、取得学院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听够30节课,其中院级公开课不少于10节(结合教学发展中心的考勤记录);

申请人应将学院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听课记录表及测试申请表一并交人事处。

三、测试申请时间:

  春季:3月6日-3月8日;秋季:9月11日-9月13日

  四、测试形式:随堂听课。

五、时间及地点:根据参与测试教师的申请另行通知。

六、测试起止时间:

春季:312日-3月20日;秋季:9月17日-9月21日

拟申请2018春季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请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交人事处309室(申请表见附件)。由院、系督导专家及教师本人导师对其进行听、评课,并给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七、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成绩合格方能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一年内有效。

 

                                                                 人事处   

                     

                                                                         二0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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