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6年6月,我处曾就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肃考勤纪律的相关要求发放了通知,要求各单位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管理暂行办法》(湖工职院发[2013]43号)规定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经梳理一年来的执行情况,目前仍存在部分部门不按规定时间交考勤表、甚至不交考勤表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于2017年5月3日前将本月及本学期以来未交的考勤表报人事处,考勤表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
2.请各单位考勤员严格按制度规范记录当月本单位人员考勤情况,并于每月末日(遇假顺延,学期末月以校历最后一日为准)报人事处;
3.请各单位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学院考勤请假管理制度,严格要求本部门人员遵守考勤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与考核,严格履行各种请、销假手续,凡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一经查实,人事处将按学院规定进行违规处理;
4.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人事处将严格按每月归档情况记录进行统计,并将之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工作绩效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于未按要求报送的单位,将影响单位或个人年底评优评先,并酌情扣减该单位或个人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对于在考勤管理中弄虚作假者,将报院纪委(监察室)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