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配制度优化方案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7/01/14 

1、保证学生规模不足的教学系运行经费。原教学系设备折旧费提取方式优化为以“本系设备总值-(生均标准设备值×本系学生数)”为基数核算教学系折旧费。

2、将教学系补差政策正式列入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补差方式为:年终核算后,生师比最大的系按照100%补差,然后以该系生师比为基准,其他需补差教学系每下降1个生师比单位,补差额下调1%

3、全院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严格按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三类岗位核算,不再单设教辅岗。调整后,图文信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高职研究所、学报等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统一划为管理岗,按相应的管理岗岗位系数标准进行核算;对于图文信息中心、高职研究所、学报工作人员中取得了图书、软件或网络工程师、编辑系列等非教师专技岗职称,并从事与该职称匹配的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暂按原文件中设定的岗位系数核算,上述部门的职称与岗位匹配情况由人事处统一审定,报分管人事院领导签批后执行。

4、调整共建专业划拨经费标准。调整后,原M1 M2中共建专业学生的1%管理费一律扣除,不再划归各教学系,此类学生管理所需费用从教学系正常经费中支出。

5、调整教学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划拨方式。调整方式为:两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管理岗和教学岗两部分进行划拨。管理岗人员指组织部门任命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心理健康咨询中心人员、纯坐班人员,该部分人员按照机关管理岗相应职级标准核算奖励性绩效津贴;专任教师岗按“M2=[(补差平均值+补差后平均值)÷2]×该部专任教师平均课时占全校专任教师当年平均课时比”核算。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及占比每年底由教务处统一核算。上述方式仅为两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划拨方法,并非对两部进行二次分配的指导性意见。该总量划归部门后,仍由部门根据全体教职工工作岗位及工作量的实际情况制定二次分配方案,经部门2/3以上教职工同意后执行。

6、对交叉课时费取值方式进行明确。即交叉课时费=上年度各系(部)超课时费平均值,该标准为动态值,经核算,2015年度各教学系(部)超课时费平均值为35元。

 

 

 

人事处

2017.1.14

 

学院首页 | 国家骨干高职建设专题 | 办公室 | 党委工作部 | 纪委(监察室) | 教务处 | 学报编辑部、高职研究所
国家教育部 | 湖北省教育厅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主办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