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专业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十职院人【201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学院暑期专业专任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院各教学系(部)专业专任教师。
二、时间要求
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时间安排为:2016年7月11日—9月开学前(具体由教师确定)。
三、申报程序
教师提出个人申请,填写《学院专业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书》(见附件1),系部初审后上报人事处汇总审核并下文确认。
四、组织管理
1.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企业由各系自行联系确定,实践锻炼的岗位应与教师的专业和教授课程对口。
2.教师在下企业实践锻炼期间,要按计划和要求认真开展实践锻炼,填写《教师实践活动日志》;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企业考勤;严守企业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
3.各系要加强对下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并做好与其所在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学院对下企业实践锻炼教师将进行抽查。经学院抽查多次缺岗的,其本次企业实践经历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4.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各系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总结会议,实践锻炼教师汇报成果,交流心得,总结经验。同时各系按要求做好建档工作,保证档案资料完备。
请各系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系《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见附件1)和《2016年学院暑期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至人事处306室,另将申报汇总表电子表发至964900476@qq.com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2.《2016年学院暑期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申报汇总表》
附件请在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人 事 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