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6/05/31 

根据今年工作安排,湖北省经济专业高评办将开展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具体事项见高评办通知。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5月 27日    

 

 

湖北省经济专业高评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湖北省

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的工作方案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2016年度湖北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测试对象

凡符合省职改办有关规定,拟申报参加2016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未在近3年内获得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

三、测试内容和方法

(一)水平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分析研究能力。

(二)水平能力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报名时间、地点、测试时间及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6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省国资委职改办(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省政府大楼625室);联系人,刘明(027-87815329);

(三)测试时间:2016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安排请查询省国资委网站(http://www.hbgzw.gov.cn)的通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测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

(四)报名材料:

1、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本人1寸登记照2张。

五、测试结果的使用

(一)参加本次测试合格的,报省职改办备案,证书由省经济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统一下发;合格证书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三年,按10%折算成分值带入量化评审;

(二)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三)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不一致的,将不予受理。

六、测试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和省人社厅鄂人社函〔2011〕383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每人100元,报名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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