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
及拟聘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日前,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及拟聘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函【2016】1号),经4月5日院长办公会议决议,从即日起开展我院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及拟聘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系结合国家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和学院“311质量提升工程”,在科学谋划专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上,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确保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科学、推荐申报对象符合遴选标准,原则上每个专业可自愿申报1个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其中因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造价、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数控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市场营销等7个专业有楚天技能名师在聘期,故不参与本次申报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
二、请各教学系于4月18日之前将楚天技能名师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报人事处审核(电子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栏下载),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遴选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8126043,联系人:张晶,电子邮箱:96490047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及拟聘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6年4月5日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及拟聘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职高专院校,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鄂教高〔2011〕11号)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鄂教职成【2010】7号)的要求,我厅拟开展2016年度全省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及拟聘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楚天技能名师拟聘人选应严格按照遴选标准,面向行业、企业,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择优推荐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是具有一技之长的省级、国家级技术能手(大师、名师、能工巧匠)。每个专业原则上推荐楚天技能名师拟聘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续聘人选于2016年1月30日前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方能申报。从2016年开始,经评审认定的楚天技能名师,省里不再补助经费,所需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二、申报名额。各职业院校申报名额不超过6名。续聘人选占学校申报名额。
三、申报材料。高职院校申报工作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公共网络平台()上进行;同时将《湖北省高等职业院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及拟聘人选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续聘人选需在申报表中附上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报厅职成教处(电子表格在网站下载)。
中职学校须填写《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设置申请表》、《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候选人推荐表》各一式一份,经所在市州审核后报厅职成教处(电子表格在网站http://hbzc.e21.cn/index.php下载)。同时由各市州将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指定邮箱,无电子版的申报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省属中职学校的申报材料按照要求直接报厅职成教处。
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逾期不报或网上报送材料与寄送的纸质材料内容不一致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玉,电话:027-87328019,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职成教处,邮编:430071,邮箱:wzhbpx@163.com。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