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提升学生工作队伍素质,根据岗位设置需求,我院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宿舍辅导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学业成绩优良,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热爱学生工作,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5、愿意入住学生公寓一年以上;
6、共产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7、应聘者须提供经过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认证的本人简历和学习成绩单。
8、根据我院辅导员队伍现实需求,本次招录的对象年龄须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及确认:即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5: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学院人事处进行报名及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名单。
2、组织笔试、面试及学生工作能力考核:学院成立由人事处、学工处、党工部、系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组成的考核组,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院纪委负责监督考核全过程,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学院研究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后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办理二类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人事部门综合考核合格者,可转为一类人事代理;
2、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3、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以参与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郑老师、黄老师 电话:0719-8126149,8126043
注: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