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辅导员招聘公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5/09/08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提升学生工作队伍素质,根据岗位设置需求,我院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宿舍辅导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3、学业成绩优良,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热爱学生工作,富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5、愿意入住学生公寓一年以上;

6、共产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7、应聘者须提供经过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认证的本人简历和学习成绩单。

8、根据我院辅导员队伍现实需求,本次招录的对象年龄须为198811日以后出生,男性。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及确认:即日起至2015911日下午5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学院人事处进行报名及确认,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名单。

2、组织笔试、面试及学生工作能力考核:学院成立由人事处、学工处、党工部、系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组成的考核组,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院纪委负责监督考核全过程,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学院研究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后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办理二类人事代理,试用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人事部门综合考核合格者,可转为一类人事代理;

2、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3、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以参与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四、联系方式

人事处郑老师、黄老师    电话:0719-81261498126043

注: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学院首页 | 国家骨干高职建设专题 | 办公室 | 党委工作部 | 纪委(监察室) | 教务处 | 学报编辑部、高职研究所
国家教育部 | 湖北省教育厅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主办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