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十职院人[2011]6号),现将“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的范围
从事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本院在职教师。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到所在教学系报名,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评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系部审核后归还本人)。
报名及填表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2.教学系审核,集中上报。各系部根据文件规定的双师素质教师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及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提出初审意见,确定双师素质教师初选名单,经科研处、教务处确认后报人事处。
集中上报时间:12月4日—12月5日
3.学院评审。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双师素质教师评选工作小组评审认定。
评审认定时间:12月8日
4.评审结果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确认。
三、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据实申报,相关材料务必要真实、规范、完整,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审核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把审核关。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评选申报表(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人 事 处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