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湖工职院人[2014]1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青年教师导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被指导对象范围
1.新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2.从企业或其他行业引进的无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
3.从学院其他岗位转到教学岗位的初级及以下职称教师。
4.院系两级根据实际情况,经审(考)核认为需要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
二、导师人选条件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四年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经验丰富。
3.熟悉教学工作,教学基本功扎实,至少能独立讲授一门专业基础课和一门专业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均为良好以上,具备较强教学科研能力。
4.具有与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5.已返聘在教学岗位上的具有丰富经验的退休教师可聘为导师。
三、申报工作要求
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是学院推进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的重要工作,也是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确定导师人选、被指导对象,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导师指导新教师申报表》(见附件,一式四份),于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432室罗立明处。 电话:8126043
附件: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导师指导新教师申报表
人事处2014年4月14日
附件: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导师指导新教师申报表
导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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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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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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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对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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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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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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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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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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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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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课程教学
主要工作目标
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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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科研
主要工作目标
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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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审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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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审核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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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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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按一年的指导工作目标填写,年满后按此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