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十堰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培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十职院人[2012]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复核,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表决,认定金兴伟等7位教师为学院骨干教师,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金兴伟
赵习玮
胡 涛
张 超
赵艳杰
凌 濛
袁 牧
如果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院人事处反映,电话:8126043。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地址:中国.湖北.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