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我院“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rsc 发布日期:2013/10/30 

各教学系部:

为继续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促进我院教师素质与教学水平提高,增强我院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将组织开展2013年院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程序见《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培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十职院人[201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副高及以上职称,且高职教龄满五年以上、在教学岗位的骨干教师。同一专业只能评选1名教学名师。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符合“教学名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应到所在教学系报名,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申报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系部审核后归还本人)。

报名及填表时间:1031日—114

2.系部初审,集中上报。各系部根据文件规定的教学名师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及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提出初审意见,确定教学名师初选名单,经科研处、教务处确认后报人事处。

集中上报时间:118

3.学院评审。由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小组评审认定。

评审确认时间:1113

4.评审结果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确认。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应据实申报相关材料,审核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把审核关。

2.请各教学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申报表(点击下载)

      2.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

                                                        

         0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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