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二〇一二年度院考核委员会、院考核工作小组和四大考核组考评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rsc 发布日期:2013/01/14 13:49:13 

十职发[2013] 1 号

关于成立二〇一二年度院考核委员会、

院考核工作小组和四大考核组考评委员会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2012年度考核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同意,成立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院考核委员会与考核工作小组,现将有关成员组成通知如下:

1.院考核委员会

主  任:顾善远

副主任:魏文芳  周元国

委  员: 刘玉敏   张德新  唐大超  李军  肖海华  郑强   田平  陈穗川  施复兴  常文斌  叶  波  李  辉

2.院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周元国

成  员:陈穗川  施复兴  李  辉  黄  锐  胡杰军  罗立明  周  涛  汤  琼  赵丹洋  袁  牧

3.机关处室(教辅、后勤)副县级干部考评组

组  长:周元国

成  员:陈穗川  李  辉  张志良  王厚兵  黄  锐    

周  涛  罗立明

4.教学系部副县级干部考评组

组  长:李  军

成  员:陈穗川  李  辉  张志良  王厚兵  黄  锐    

周  涛  罗立明  

5.机关(教辅、后勤)考评组

组  长:刘玉敏

成  员:田  平   陈穗川  张  健  李军(机)王  燕

夏德洲   常文斌  刘堰兵  杨裕强    陈必清  

祝移民   鲁春发  梅  蓉 

6.教学系、部(中心)考评组

组  长:张德新

成  员:叶  波   施复兴  祝移民   李晶骅  夏德洲 

张宝军   姚  强  王  燕   黄朝广  孔祥银

干国胜   张西平

7.辅导员考评组

组  长:唐大超

成  员:陈穗川  王  哲  陈必清  何西海  王俐凤      

张艳良  张  勇  王  蓉  胡现敏  莫足琴

李爱萍  田运科


附件1.《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二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各考核小组人数、负责人、优秀指标

3.年度考核登记表

注:考核小组名单、民主测评表。请至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1: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二年度考核

实  施  方  案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2012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的对象:一是在岗全体教职工(含内退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二是2012年6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

二、考核的原则、内容、方式及确定考核等次办法:年度考核应紧密结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考核原则。坚持以考绩为重点,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考核的内容包括纪律和业绩两个方面。纪律方面重点考核受聘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业绩方面重点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今年的考核工作采用以打分为主的定量考核办法。其中,院级领导在系(部)、处(室)党政正职范围内进行测评。机关处室(教辅、后勤集团)、教学系部副县级干部要求在所在单位考核组作述职报告,述职后群众测评结果占测评分的40%(测评分为75分);由党工部负责将副县级干部述职报告汇总成册,院领导传阅后,给每位副县级干部评分,评分结果占测评分的60%。其他教职工的测评,以考核组为单位,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该考核组的全体成员直接为其打分(优秀指标分解到教研室的系,教师可按教研室分组述职打分)。

为防止出现“感情分”现象,汇总的时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20人以上考核组去掉二个最高分和二个最低分)。考核打分严格按照十职院发[2007] 3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各考核组根据已下达的优秀比例指标(优秀比例为15%),按照“高分得优”原则,先依次排定出优秀等次。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综合得分须在85分及以上,被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综合得分须在70分及以上,被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综合得分须在60分及以上,59分及以下的,经考核确有问题的,应定为不称职等次。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优秀等次和不称职等次的评定条件,做到严格把关,客观公正。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基本称职等次、不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的人员情况,各考核组要作出文字说明。

三、考核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013年 1月 11 日召开全院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具体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2、考核组的划分及评定等次。全院划分为四个考核组,下分若干个考核小组。具体如下:

(1)副县级干部考核组:分机关处室(教辅、后勤集团)副县级干部组;教学系部副县级干部组。

(2)机关(教辅、后勤)考核组分若干个考核小组: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组;财务处、后勤资产处组;党委工作部(院报编辑部)、发展规划处组;人事处、工会、妇委会、离退服务中心、督导办组;教务处(教材中心、鉴定站)、质量管理处、校企合作处组;学工部(团委)、保卫处组;科研处、社会培训与成人教育中心组、招办、就业指导中心组;后勤集团、老校区管理办公室组;图文信息中心组。

(3)教学考核组:教学系、部(中心)各为独立考核组。

(4)辅导员考核组:辅导员名单由学工部和各系协商确定。

各考核组人数、负责人、优秀指标数见附件2。各组负责人务必认真组织本组人员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打分,其它各项量化项目计分必须客观公正、依据确凿。

院级领导测评时间安排:2013年1月21日下午召开院级领导干部测评大会;其他考核组述职会议时间可在2013年1月18日前自行安排。每位教职工都应在全面总结2012年全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并在相应的会议上述职。每位干部职工述职报告都要上交存档:副县级干部交党委工作部存档,教学系、部(中心)教职工交本单位存档,其他单位(部门)职工交人事处存档。

综合得分排名后,优秀等次按核定整数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定,所推荐的优秀须在本考核小组公布后,上报院考核工作小组。同时,各考核小组应根据核定优秀指标余数推荐1名候选人(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综合得分须在85分以上),参加本人所在大考核组的述职评优活动。各考核小组请于2013年1月19日前将考核工作全部完成,并将本组全体人员的考核等次、综合评分值汇总上报人事处。

3、 2013年 1月 19日 -21日各考核大组召开述职会议,确定推荐优秀等次名单。各考核大组负责人负责述职会的组织工作,同时,根据核定优秀指标余数推荐1名候选人(从高票到低票排定),参加学院的述职评优活动。

各考核大组推荐优秀人选采取票决制,并适当考虑候选人所带入的优秀指标余数。最终票数的计算方法是:赞成票数×(1+优秀指标余数)。

4、考核委员会审定。2013年元月下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互不挤占、兼顾公平、领导评优应考虑单位全面建设情况等原则,审定各单位优秀人员与不称职人员名单。

5、公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考核委员会审定各单位优秀人员名单后,由考核工作小组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四、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人员,具有正常晋升一档薪级工资的资格,优秀等次人员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2、当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要进行教育帮助和告诫,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直接定为不称职。

4、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享受岗位津贴,应参加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续聘或调整聘用岗位。

5、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降职、低聘或解聘。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新入职的大学生按期进行考核,但在考核表中只写出评语,不定等次;二类人事代理人员应定出等次。

2、单位外派学习培训和被外单位借用人员,由被派、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并依据学习、借用期间的表现定等次。非单位外派学习人员,原单位不进行考核。

3、 2012年 7月 1日 以后退休的,应参加本年度考核; 2012年 6月 30日 以前退休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4、对本人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

5、病事假超过半年的人员,考核不确定等次。

6、出现一般教学事故者,年度内不得评为优秀;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及其他未列事项按十人字[2004]2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工作小组,院考核工作小组在院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考核工作。各系、部(中心)相应成立系、部(中心)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院系考核工作小组中群众代表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基本人事管理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进工作进程,克服工作中的简单化和随意性,从而维护年度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附件2:

各考核组人数、负责人、优秀指标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小组

人数

优秀

指标( )

备   注

组别

(优秀)

负责人

机关处室(教辅、后勤集团)副县级干部组;

周元国

38

5.7

优秀5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副县级干部组(0.9)报1名候选人

周元国

李  军

教学系部副县级干部组

李  军

28

4.2

优秀4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组

田  平

梅 蓉

18

2.7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机关(教辅后勤)组(5.00)

优秀5人

刘玉敏

财务、后勤资产组

王耀华

胡剑安

8

1.2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党委工作部(院报)、发展规划处组

陈穗川

杨裕强

11

1.65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人事、工会、妇委会、离退组、督导办组

施复兴

常文斌

8

1.2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教务处(教材、鉴定站)、质量处、校企合作处组

叶  波

许文祥

11

1.65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学工部、(团委)、保卫组

王  哲

陈必清

10

1.5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科研处(学报)、社会培训与成教、招办、就业中心组

祝移民

王慧娟

13

1.95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图文信息中心组

鲁春发

张  伟

24

3.6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后勤集团、老校区办公室组

刘堰兵

余丽丽

17

2.55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汽  车  系

张  健

何西海

28

4.2

优秀4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教学组

(7.55)

7人优秀另报1名候选人

张德新

 

机  电  系

李  军

张艳良

26

3.9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环  化  系

张宝军

张  勇

12

1.8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建  工  系

黄朝广

李爱萍

12

1.8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电  子  系

李晶骅

田运科

16

2.4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信   智  系

夏德洲

莫足琴

16

2.4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经   贸  系

孔祥银

王俐凤

25

3.75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旅   外  系

王  燕

胡现敏

19

2.85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艺术设计系

姚  强

王  蓉

25

3.75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公 共 课 部

干国胜

徐耀宏

26

3.9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思政课部

张西平

徐  瑛

12

1.8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辅导员组

王哲

30

4.5

优秀4人,另报 1名候选人

辅导员组(0.5)报 1名候选人

唐大超

合     计

433

64.95

51

12

1.95

 

 

附件3:

十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2年度)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 治

面 貌

 

现任职务

(职称)

 

聘任起止时间

 

个

 

人

 

总

 

结

 

 

 

 

 

 

 

 

 

 

 

 

 

 

 

 

 

平时

考核

结果

 

 

折算后得分:

 

       

 年   月   日

群众测评结果

 

折算后得分: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评鉴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被考核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考核委员会复核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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