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专业建设、社会培训与技术服务中的作用,学院将组织开展2012年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程序见《十堰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培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十职院人[2012]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的范围
从事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本院在职教师。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符合“骨干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到所在教学系报名,填写《十堰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系部审核后归还本人)。
报名及填表时间:12月10日—12月14日
2.教学系审核,集中上报。教学系应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逐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集中上报时间:12月17日
3.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各教学系应及时将初审通过者的申报材料汇总送交人事处,人事处将会同科研处、教务处一起审核。
审核时间:12月18日
4.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小组评审认定时间:12月21日
5.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确认。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应据实申报相关材料,审核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把审核关。
2.各教学系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附件:十堰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
(相关表格请到院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院人事处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