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技术职务人员评审材料
一、 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
3、由我办提供软件自动生成的报送盘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职改办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
6、代表作2部(篇、件),提供原件;
7、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6)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综合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科研材料。
(10)2009、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 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必须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有学校和省职改办的审批意见。
4、计算机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实验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编辑出版的著作及实验教材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 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不超过3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中央部委和省属高等学校的评审材料可直接送我办,市、州所属高等学校的评审材料由市、州职改办归口报送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