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教师、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水平能力测试备案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教师、实验技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备案对象
凡2011年拟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不具有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二、备案方法和时间
凡拟申报晋升2011年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资格且已参加学院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26日前,到人事处报名并缴纳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院人事处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办理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三、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三年。
人事处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