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我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
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十职院发[2009]23号)和人事处工作安排,拟在9月份开展一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的范围
从事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本院在职教师(含“双肩挑”)。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符合“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应到所在教学系(“双肩挑”教师到本人专业所属系)报名,填写《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审批表》,并提供符合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及填表时间:9月1日—9月10日
2、教学系审核。教学系应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逐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审核时间:9月11日—9月12日
3、动手实践能力测试。各教学系拟制报批、实施测试工作方案。
时间:9月12日—9月22日
4、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各教学系应及时将初审及动手实践能力测试通过者的申报材料汇总送交人事处,人事处将会同教务处一起审核。
时间:9月23日—9月24日
5、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委员会评审认定:9月25日—9月26日
6、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确认。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应据实申报相关材料,审核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把审核关。
2、各教学系在拟制和实施动手实践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时,应做好保密工作,选聘名符其实的院内外专家,并严格实行“当事人回避制度”。
3、各教学系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院人事处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