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申报教师资格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07/09/11 

关于我院2007年下半年申报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我院2007年下半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接湖北省教育厅通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将于2007108日开始集中受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请在教师岗位、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的教师,于2007915日前带以下材料到人事处报名,并领取相关表格。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复印件;

5、职称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非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提供近三年课表原件。

 

                             院人事处

                               二○○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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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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