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一、岗位及条件要求:
新校区建设工程总师1人: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资格;男性,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全天候现场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从事土石方计算及场平安排;熟悉单体建筑全过程,并能对设计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能指导施工和进行现场管理。
二、报考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07年3月2日-12日
报名地点: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五楼人事处办公室。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学历、专业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求职材料。
咨询电话:8117543 8117648
三、聘用人员待遇:
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聘期一年,聘用期间待遇面议。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00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