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图书、信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7/09/0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7〕112号)精神,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就做好2017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科技情报信息专业的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2017年在图书资料或科技信息类工作岗位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图书资料、科技信息(科技情报)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以及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2017年度图书资料、科技信息专业按下列申报评审条件申报:

图书资料专业:按《湖北省图书、资料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0号)文件规定执行

科技信息专业:按《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说明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按程序业绩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后,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1年在本省缴纳社保的凭证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聘用合同。

(三)职称申报的破格、转评由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职改办、人事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中央在汉单位)审核后,报省图书、信息高评委会办公室,省职改办集中复核。

(四)水平能力测试按照合格成绩从当年算起三年有效的规定,2015-2017年度的合格证书本次评审有效。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图书、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其中图书资料、科技信息专业计算机不要求图书资料专业外语不作要求; 科技信息专业高、中级评审中,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能反应其外语能力水平的证书、应用成果等皆可作为评价要素,予以适当量化计分。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5]135号)文件和工作性质要求,与创新能力培训、图书服务能力提升有关的继续教育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在量化评审时予以计分。

(七)2017年省职改办不再向各地、省直各事业单位下达评审单,各市州(县、乡)按照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要求执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空缺情况申报。

(八)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的,应先平级转评。转评满1年以后,晋升上一级职务时,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但原专业岗位业绩不作为晋升依据。

(九)申报人员应按鄂职改办[2013]126号或鄂职改办[2013]130号文件要求,择优报送本人本专业的论文、科研成果代表作,其数量不得超过申报条件规定数量。超过数量的、非本专业的或在增刊上、非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视为无效,不计入量化评分。

四、申报方式

2017年图书资料、科技情报信息专业的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全部采取网络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仍然按照单机版电子化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结合方式进行申报。

(一)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网上申报

学习有关手册及流程演示后,按要求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所在单位审核。网上申报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至湖北省图书、信息高评办。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单机系统报送

个人申报系统和单位申报系统单机版下载地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题的表格下载专栏

请单位和个人下载使用2015年版申报管理系统,勿使用其它版本。申报人员通过“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个人版)”生成MDB上报文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利用2015年申报管理系统(单位版)对所在单位申报人员的MDB文件进行导入汇总后生成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通过系统可自动生成(A3),由报送单位打印盖章并与花名册MDB电子版一同报送。

(三)纸质材料提交

凡经高评委办公室审核同意受理材料的,申报人员应将纸质材料报高评委办公室。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破格、转评的相关材料待省职改办复核后退回。

1、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不含其它已粘贴照片),注明姓名、单位。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A3)一式2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一式2份。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律用钢笔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5份。一览表栏目上填写的内容必须和提供材料内容相一致,业绩材料必须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

5、上报“装订材料”。

五、材料装订

按顺序分两册装订:

(一)第一册

1、申报基础材料目录。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需委托评审的提供委托评审函

3、身份证、各级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

6、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第二册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1份。

5、2015、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原件)。

6、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论文要求提供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5页)复印件;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复印件(不超过20页)。

8、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10、高级参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示的盖章版本人重大业绩证明(含姓名、单位、申报级别、突出业绩及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所在单位正高或副高分别有2人以上参评的,需提供本单位出示的推荐排序表,重大业绩证明和推荐排序表均需信封密封盖章后由单位人事工作人员提交或寄送给高评办。

11、下列有关人员必须另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的评价导向。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推荐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相关业绩材料必须在推荐单位公示1周以上,《公示证明》上要明确写明本年度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数、本次正式申报人数、被公示人综合排位位次,要有三名以上群众代表签字,要加盖单位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在职称申报系统的诚信体系中加以记载。

(二)强化各级审核、监督职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逐级对推荐、申报的程序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对推荐、申报、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省图书、信息高评办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要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倒查追责机制。2017年,图书、信息专业仍然实行评前拟评对象和评审结果双公示,即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本地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本地职称网上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在各地、省人社厅网上同时公示。对凡在推荐、申报、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省职改办将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并将有关违纪线索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已取得的任职资格予以撤销;对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其它要求

1、申报评审材料严格按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有关材料可在湖北省人社厅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题栏下载

2、申报材料用厚实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打印纸条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正常申报、破格、平级转评、转评晋升),纸条左边留白5cm。

3、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七、评审材料受理起止时间

受理材料时间范围:2017年9月20日-- 10月20 日(节假日除外),任职资格时间计算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评委审阅的业绩材料截至2017年10月20日,截至时间后提供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分依据。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申报的,申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开通申报渠道。申报所有纸质材料均报送至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创新创业培训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D座14楼1406室)。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300元,中级职称15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审核通过与否评审费不予退回。

湖北省图书、信息高评办联系电话:

027-87841423;027-8784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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