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5/08/31 

湖工职院发[2015]  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鄂职改办〔2015〕122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2015年8月28日起在全院开展各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职评工作申报对象是2015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系列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与岗位不一致的人员,应转评与岗位相应的同级职称。

(3)2013、2014年湖北省出台了高职高专教师、实验技术专业、出版专业、档案专业、图书资料专业等23个专业的申报条件,申报各系列职称的人员,必须符合新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评审条件

(1)个人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手稿和清样无效;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资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由人事处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

(3)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凡申请“转评、转报晋升高级职务”的,由人事处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各级评委会不受理未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转评和转评晋升材料。

(4)申报人员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等真实准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8月28日—30日   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列出自己评审职称所具备的条件,并符合学院和各级高评委的规定,所属系(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单位盖章,人事处审核备案。各系部组建职称评审学科组,并将学科组名单报人事处。

    8月31日—9月6日  个人准备晋升材料,填写量化评分表并到相关部门审核计分。申报人应按定时间提供职称材料及量化评分表,逾期视为弃权。

9月7日—9日  人事处集中受理个人晋升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9月10日—13日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综合一览表进行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

9月14日—9月15日   学院评审。

9月16日—9月18日   学院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9月19日—30日   评审材料分别上报市职改办、省职改办、各高评委审核。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1.职称评审工作在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

2.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部署职评工作,指定专人做好申报的相关工作,按时间和要求上报所需相关材料,确保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将对申报人员的综合一览表及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附件:1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 单位公示证明

  3.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4. 个人申报材料装订封面、目录、封脊及内容分页

    其他有关职称表格在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中下载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27日

                           

 

 

 

 

 

附件1: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职工,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 ,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省职改办统一印制、核发的《评审单》原件(一人一张);

2、《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一式2份A3纸张印制及电子文本)使用2015年版按专业相对集中填报;

3、经单位核实、使用省职改办最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生成的数据库;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省教育厅印制);

5、《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6份A3纸张印制,使用2015年版);

6、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7、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5)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10)科研材料;

(11)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综合材料一览表要严格按我办提供的表样复制,用A3型纸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3、外语测试证明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4、计算机测试证明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5、教学材料

①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来)的;

②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教案为一讲内容,不超过15页。教案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

③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④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

⑤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

⑥教学实践应具备下列条件:

a、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师,须与企业、行业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主持实验室(实训车间、实训基地)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或产学研项目;或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b、公共课教师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须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6、科研材料(按文件限定的篇数和项目数执行)

①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②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③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④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以上科研成果需出具检索报告的必须为原件,如EI、SCI、CSCI等。

三、报送材料的程序及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注明代表作,代表作1部(篇);

2、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

3、报送的材料必须规范。所有材料均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须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除《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单独盖章提供的材料(申报人员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顺序排序),清单如下:

1、封面;

2、评审单原件(纳入岗位设置的单位必须提供,其他无);中央部委或其他中央在鄂单位所属学校,须提供省职改办下发的接受委托评审函;

3、破格、转评申报表原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6、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4: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 报 材 料

 

 

 

 

 

 

 

 

 

姓    名               

 

 

申报职务               

 

 

 

从事专业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    录

 

一、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系列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1

二、学历、学位证书(按从低学历到高学历顺序)(五号仿宋)

1.专科毕业证书……………………………………………………………………2

2.本科毕业证………………………………………………………………………3

3.学士学位证………………………………………………………………………4

4.研究生毕业证……………………………………………………………………5

5.硕士学位证…………………………………………………………………………6

三、任职资格证书

1.转评前职称证书…………………………………………………………………7

2.转评后任现职职称证书………………………………………………………… 8

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继续教育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1.外语合格证书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原件……………9

2.计算机合格证书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原件……… 10

3.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11

.继续教育证书………………………………………………………………… 12

五、转评、转升审批表………………………………………………………………13

六、破格申报审批表…………………………………………………………………14

七、荣誉证书

1.X年十堰市优秀教师证书…………………………………………………………………15

2.X年教学质量优秀证书……………………………………………………………………16

3.X年优秀教师证书…………………………………………………………………………17

4.X年年度考核优秀文件或证书……………………………………………………………18

八、《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非教师系列不要求)………………………………………………………………………………………………19

九、科研论著(每个项目、奖项、论文只编一个页码)

1.项目

1)项目名称(立项批文单位)………………………………………………………20

2)项目名称(立项批文单位)………………………………………………………21

2.获奖

1X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2

2) X年湖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23

3XX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24

4) X年湖北省重大科技成果奖…………………………………………………… 25

3.论文(论著)(提供1篇代表作原件,非教师系列不注明代表作,只按文章重要顺序编排)

1)代表作……………………………………………………………………         26

2)论文题目…………………………………………………………………………… 27

十、2013、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28

十一、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9

 

 

 

 

 

 

 

 

 

 

 

 

 

 

(封脊字体大小根据个人材料厚薄自行调整)

 

 

 

 

 

 

 

 

 

 

 

 

 

 

 

 

 

 

 

 

 

 

 

 

注:按照装订成册的材料目录及申报人提交材料的类别,每一类别均用A4纸做隔页纸,样本如下,以此类推:

 

 

 

 

 

 

 

 

 

一、 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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