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鄂职改办〔2013〕31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013年
5月
27日起
在全院开展各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职评工作申报对象是2013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系列职称。专业技术职称与岗位不一致的人员,应转评与岗位相应的同级职称。
(3)申报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应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92号)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十堰职业技术学院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十职院发〔2009〕24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评审条件
(1)个人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的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提交的中文期刊必须是公开发行且有ISSN和CN双重刊号的合法刊物;增刊必须是中文核心期刊才算数,并在一览表中标注增刊字样;手稿和清样无效;所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且需提供鉴定证书或立项证明。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2)申报正副高级职称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下一级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要求。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资历破格的申报人员需经省职改办审核后方可申报,由人事处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
(3)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凡申请“转评、转报晋升高级职务”的,由人事处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各级评委会不受理未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的转评和转评晋升材料。
(4)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材料等真实准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5
月23日
—26日 2013年职称评审宣传工作。
5
月27日
—28日 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列出自己评审职称所具备的条件,并符合学院和各级高评委的规定,所属系(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由所在单位盖章,人事处审核发放相关职评表格。各系部组建职称评审学科组,并将学科组名单报人事处。
5
月29日
—30日 个人准备晋升材料。申报人应按规定提供职称材料,逾期视为弃权。(见附件4)
5
月31日
各学科组评审推荐。系(部)负责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及推荐。申报人填写《2013 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所在单位进行申报资格初审,《2013 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由系(部)汇总后,报人事处。
6
月3日
—4日 人事处集中受理个人晋升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6
月5日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综合一览表进行公示,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2)。
6
月12日
—
6月
13日
学院评审。
6
月14日
—
6月
19日
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6
月20日
—25日 评审材料分别上报市职改办、省职改办、各高评委审核。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1.职称评审工作在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
2.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部署职评工作,指定专人做好申报的相关工作,按时间和要求上报所需相关材料,确保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校将对申报人员的综合一览表及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附件:1. 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2. 公示证明
3. 职称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4. 个人申报材料装订封面、目录、封脊及内容分页
其他有关职称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通知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
年5
月20
日
印发
附件1: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附件2: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职称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一、高级职称需提交的材料项目
1.《任职资格评审表》(教师系列高级一式2份,其他系列高级一式3份)。
2.《综合材料一览表》(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表样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18份;其他系列表格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网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审”专题表格下载专栏,下载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一式15份,请用A3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版)。
3.《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4.《公示证明》1份。
5.其他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给本人,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有目录,并进行编号);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起始学历到最后学历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3)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转系列评审还应提供低一级任职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6)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教师可提评教评学结果复印件);
(7)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
(10)科研材料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计算机、外语免试者填写的《免试审批表》,破格申报人员填写的《破格晋升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人员填写《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单独提交,不装订入册。
二、填写、整理申报材料的要求:
1.为便于装订,所有复印件一律用A4纸;各种证件要分开单独复印。(装订材料的封面、目录、封脊等样板附后)
2.《评审表》的填写
1) 字迹要清晰工整,需使用钢笔、中性笔,并使用黑或蓝黑色墨水在原始表上填写,不得打印。
2) 各类表格要逐项填写,不留空栏。
3) 专业经历和时间要填写详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要填写准确,具体到年月,与资格证书时间一致。
4) 论文填写顺序要把代表作放在第一位,其它论文(著作)按水平高低依次排序。
5) 需要加盖公章和签署意见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意见。
3.综合材料一览表的填写
1)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手抄和另加附页。
2)科(教)研情况的填写必须要有证明材料对应支撑,否则不能填写。科研项目必须是已完成的项目(已立项的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受此限)。
3)评审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 “著作论文名称”栏只填写公开发表的著作或论文,增刊的论文不宜填写,内刊不能填写;编著、主编或参编书籍,注明本人承担字数。
4)教师系列、实验系列《综合材料一览表》要按表样自制或从人事处的网页上下载。依个人填写内容多少,表格间可进行适当调整;其他系列综合材料一览表由申报软件自动打印生成,一律用A3纸打印。
4.论文复印件
务必将封面、有本人文章的目录、文章及标明刊号的页底复印出来。代表作要在封面上注明“代表作”字样。代表作不超过二部(篇)。所有论文须在封面右上角标上序号,序号要与评审表及《综合一览表》上所填一致。
5.教学材料
1) 教学工作量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从2012年12月往前推算近五年来的;
2)《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中教学工作量必须经教研室和系(部)审查,并加盖公章,由教务处审核盖章;“年核定教学工作量”为: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400当量学时,其中教学建设年均工作量不低于80当量学时,公共课部教师教学建设年均工作量不低于40当量学时;“教学效果”一栏由所在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填写,教务处审定;
3) 减免教学工作量要求的应予以说明。
4) 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
5) 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讲稿。讲稿需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并盖公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真实反映本人教学态度、教学思路及教学水平。
6.科研材料
1) 教学研究、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 著作、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教学研究、科研成果必须是经省、部级鉴定并获奖的;
3) 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任务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共同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件4: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申报 材 料
姓 名
申报职务
从事专业
二〇一三年五月
目 录
一、教师资格证书(非教师系列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1
二、学历、学位证书(按从低学历到高学历顺序)(五号仿宋)
1.专科毕业证书……………………………………………………………………2
2.本科毕业证………………………………………………………………………3
3.学士学位证………………………………………………………………………4
4.研究生毕业证……………………………………………………………………5
5.硕士学位证…………………………………………………………………………6
三、任职资格证书
1.转评前职称证书…………………………………………………………………7
2.转评后任现职职称证书………………………………………………………… 8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继续教育证书或免试审批表
1.外语合格证书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原件……………9
2.计算机合格证书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免试申请表》原件……… 10
3.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11
4.继续教育证书………………………………………………………………… 12
五、转评、转升审批表………………………………………………………………13
六、破格申报审批表…………………………………………………………………14
七、荣誉证书
1.X年十堰市优秀教师证书…………………………………………………………………15
2.X年教学质量优秀证书……………………………………………………………………16
3.X年优秀教师证书…………………………………………………………………………17
4.X年年度考核优秀文件或证书……………………………………………………………18
八、《教学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及教案章节(非教师系列不要求)……………………19
九、科研论著(每个项目、奖项、论文只编一个页码)
1.项目
(1)项目名称(立项批文单位)………………………………………………………20
(2)项目名称(立项批文单位)………………………………………………………21
2.获奖
(1)X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2
(2) X年湖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23
(3)X年X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24
(4) X年湖北省重大科技成果奖…………………………………………………… 25
3.论文(论著)(提供2篇代表作原件,非教师系列不注明代表作,只按文章重要顺序编排)
(1)代表作题目(1)……………………………………………………………………26
(2)代表作题目(2)……………………………………………………………………27
(3)论文题目…………………………………………………………………………… 28
十、2011、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1份………………………29
十一、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9
(封脊字体大小根据个人材料厚薄自行调整)
申
报
教
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材
料
十
堰
职
院
姓
名
|
注:按照装订成册的材料目录及申报人提交材料的类别,每一类别
均用A4纸做隔页纸,样本如下,以此类推:
一、 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