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7年中级评审材料的说明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07/09/19 

关于报送2007年中级评审材料的说明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做好二00七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十职改办(2007)10号文)的要求,现将报送各系列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报送材料的项目

1、各系列中级职务的参评人员在http://www.westi.com.cn网站下载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申报管理系统,在系统录入中将各项基本情况输入后,本人材料保存在磁盘上上报人事处。职评综合一览表在个人申报管理系统,报表打印中输出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7);

注:教师系列综合一览表上的教学质量评价(实验系列的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必须由系、部(教研室)根据本人近几年来教学情况,实事求是给出综合评价后方可填写,并出具相应结论证明;其他系列综合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填写,必须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审定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

3、代表作必须提供所有作品原件;

4、其他材料(按以下顺序编号、装订成册);

12005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系列);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从低到高顺序装订);

4)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7)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8)综合水平能力测试证书复印件;

9)其他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限教师系列表样见袋内分装)原件及教案;

11)科研材料(反映本人工作业绩、水平能力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技术总结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12)业务自撰或总结1份,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3000字以内(教学、实验系列由教研室和系、部两级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他系列由本人所在机关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一)《评审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打印。

(二)综合材料一览表,其填写内容要全面、规范、客观、真实,科(教)研情况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三)外语材料

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外语免试或不作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须有学校和市职改办的审批意见。

(四)计算机材料

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应符合规定的等级要求。凡属计算机免试人员,须提供计算机免试证明材料。

(五)教学材料

1、教学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近三年来)的;

 2、提交近年来所教主要课程重要章节的讲稿。讲稿需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核并盖章,确为本人授课所用(教师系列);

3、教学奖励情况是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等教学方面的奖励(教师系列);

4、教学工作量必须由教研室或系一级提供,学校教务或师资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系列);

5、减免教学工作量的应予以说明(教师系列)。

(六)科研材料

1、著作、论文或实验教材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并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

2、在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报告、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

3、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项目及成果,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评审费每人150元,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齐。

 

                                         

                                   00六年九月十六日

学院首页 | 国家骨干高职建设专题 | 办公室 | 党委工作部 | 纪委(监察室) | 教务处 | 学报编辑部、高职研究所
国家教育部 | 湖北省教育厅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主办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