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十职改办(200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优化教师结构为出发点,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重点,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评价内容为依据,坚持正确评价,严格把关,确保我院申报教师、实验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 测试对象
凡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均要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否则,不予推荐评审。
三、 测试方法
我院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在市职改办的指导下,由市职改办和院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
凡符合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学院根据教师申请的测试专业、测试级别,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安排教师说课(时间均为一课时)。学院组建统一的专家组,专家组由5人组成,其中2名成员由学院选聘院级专家组成,另外3名成员由各系(部)从被测试人所在专业教研室或相近专业教研室的教师中产生。
四、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中旬,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以系(部、中心)为单位组织,机关“双肩挑”教师,根据本人专业所属学科,到相应系(部)学科组报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高级水平能力测试费100元,中级水平能力测试费5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院人事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及条件,确定测试人员。
第二阶段:5月下旬,制订方案,成立各学科专家组。院、系分别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职称改革工作文件,做好水平能力测试宣传发动工作。6月8日以前,各系(部)应将各专业专家组名单及说课题目报送院人事处。
第三阶段:6月中旬,组织申报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的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各学科组根据申请参加测试教师所任课程的情况,统一集中安排申报教师说课(教师说课时间、地点和内容应报送人事处),每位测试教师准备三个说课内容,由专家组随机指定其中一项内容进行测试,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为一课时,专家组听课后结合专业进行提问,遵照“公平、公正、合理、先后一致、适当兼顾小组之间平衡”的原则,进行量化综合评分,满分为70分(其中院级专家组成员评分和各学科组专家评分各占总成绩的50%)。平时教学考核占30分,统一按照被测试者2006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平均得分的30%进行折算。汇总后的测试成绩经各学科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人事处负责将测试成绩报送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后,上报省人才评价中心和省教育厅认定,合格者由省人才评价中心发放合格证。
六、 工作要求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是一项敏感度高、政策性强的工作,测试工作一定要按全省的统一要求、统一部署进行实施。以扎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开展高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主动接受省、市职改办的监督和检查。各系(部、中心)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程序操作,杜绝测试工作的随意性,确保测试工作的高质量。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