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06/06/05 
 

附件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06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实施

 

方案          

 

为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鄂职改办(2002)075号、090号文件精神,按照十职改办有关高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优化教师结构为出发点,以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为重点,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评价内容为依据,坚持正确评价,严格把关,确保我院申报教师、实验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  测试对象          

凡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教师,均要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否则,不予推荐评审。          

三、  测试方法          

我院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在市职改办的指导下,由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凡符合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教师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学院根据教师申请的测试专业、测试级别,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安排教师讲(说)课(时间均为一课时)。今年学院将组建统一的专家组,专家组由7人组成,其中4名固定成员由学院选聘院级专家组成,另外3名不固定成员由各系(部)从被测试人所在专业教研室或相近专业教研室的教师中产生。

四、  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附件3)

五、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5月下旬,制订方案,成立各学科专家组。院、系分别召开相关人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职称改革工作文件,做好水平能力测试宣传发动工作。6月5日以前,各系(部)应将各专业专家组名单报送院人事处。

第二阶段:6月上旬,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工作以系(部、中心)为单位组织,机关“双肩挑”教师,根据本人专业所属学科,到相应系(部)学科组报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高级水平能力测试费100元,中级水平能力测试费5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院人事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及条件,确定测试人员。

第三阶段:6月中旬,组织申报高、中级水平能力测试的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各学科组根据申请参加测试教师所任课程的情况,统一安排申报教师随班讲课或说课(教师讲、说课时间、地点和内容应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将安排院级专家组成员参与听课和评分),及时认真组织专家进行听课评分(其中院级专家组成员评分和各学科组专家评分各占总成绩的50%)。汇总后的测试成绩经各学科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人事处负责将测试成绩分别报送市职改办、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并上报省人才评价中心和省教育厅认定,合格者由省人才评价中心发放合格证。

六、  工作要求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是一项敏感度高、政策性强的工作,测试工作一定要按全省的统一要求、统一部署进行实施。以扎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开展高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主动接受省、市职改办的监督和检查。各系(部、中心)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程序操作,杜绝测试工作的随意性,确保测试工作的高质量。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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