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5/08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社会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快建设一支专兼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教师和教学团队,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凡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校内专业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均属于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范围

二、认定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即职业教育教学的分析能力、设计能力、实施能力与研究能力,近三年内均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有1次及以上优秀。

(三)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取得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满5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教学2年及以上;近三年参加过高职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的培训,参加企业顶岗实践累计达三个月以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实验)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特许的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本专业相关技能高级(或省级及以上)考评员资格;或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职业资格认证。

2.近三年,教师本人参加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并获三等奖(含)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厅、教育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3.近五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成员,并有相应成果;或主持或参与(排序前二名,下同)一项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用技术研究并推广使用;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践教学方面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项;

4.近五年,有累计6个月及以上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或经学校批准参加教育部、国际国内权威认证机构等组织的本专业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

三、认定时间与程序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二)认定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教师资格申报审批表》;

2.二级学院初审。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人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审核。报送材料包括:

1)二级学院双师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

2)申请人的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相关培训、参加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原件核查后归还本人)。

3)申请人对照认定条件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

3.学校审定发文: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发文确认。

四、双师素质教师岗位职责

(一)聘期内积极参与企业实践锻炼,每个聘期内企业一线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能够充分了解并掌握企业的最新工艺流程、技术等信息;

(二)熟悉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并将各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操作规范、管理制度体现在课程设计与教学实施中;

(三)负责将本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运用到实践教学中;

(四)结合企业、行业的生产实际和用人标准,不断完善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积极开发校本教(学)材;

(五)负责与企业或企业骨干的沟通与联系,为教师企业顶岗实践、技术服务与社会培训、学生实训实习、毕业生就业等校企合作工作起到内引外联的作用;

(六)承担企、事业单位委托技术服务项目,开展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产品研发等;

(七)负责承担本专业的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或实训课程,并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毕业实习;

(八)负责指导本专业学生参加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

五、培养、聘任、考核与激励

(一)各二级学院将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目标,充分发挥学校已有资源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通过以老带新从事应用性研究、技术开发与服务,积极鼓励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挂职)锻炼、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考取本专业执业资格等方式和途径,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切实提高各专业双师型教师比例和整体水平。

(二)通过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聘期一般为五年,申请续聘需重新提交申请认定。

(三)对已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者,每年考核一次。学校制定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标准,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制定的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标准,自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考核程序为:

1.具备双师素质资格的教师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考核表》。

2.二级学院审议。二级学院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考评组织,对本院双师素质教师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并确定考核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审核。

3.学校审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不能完成双师素质教师岗位职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

3.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者。

(五)相关待遇

1.考核优秀的双师素质教师每年给予800元奖励,经费从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2.考核优秀的双师素质教师可优先参加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的推荐、评审与遴选。聘期内考核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双师素质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聘用到高一级岗位。

六、附则

1.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必须遵循职业资格、专业技能考评员工种与任职岗位及专业匹配的原则,否则不予认定。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文件若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院首页 | 国家骨干高职建设专题 | 办公室 | 党委工作部 | 纪委(监察室) | 教务处 | 学报编辑部、高职研究所
国家教育部 | 湖北省教育厅 |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主办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中国.湖北.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