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十六批青年教师导师考核和 第十七批青年教师导师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2/20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湖工职院人[20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对第十批青年教师导师考核和第十批青年教师导师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十批青年教师导师考核

1.考核程序

1)导师对照工作职责,结合主要工作目标及措施,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年度考核表》,并附佐证材料;提交《导师制工作手册》导师版和青年教师版。

2)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带头人(负责人)及督导专家等为主要成员的考核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照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考核,并签署初审评价意见,盖章后统一交人事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人数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导师人数的25%的比例推荐。

3)人事处复审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根据其履职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最终考核等次情况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由学校组织专班进行调查。

5)核发待遇。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发放相关待遇。

2.工作要求

1)考核材料应由导师及被指导青年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各教学单位督办并按时组织初审评价。

2)各教学单位初审完成后,需向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导师指导青年教师考核初审等次名单(1份);考核表(3份);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导师需另外提供支撑材料(1份)。

3.纸质材料请于415日前交到人事处并提交电子文档至xhz1990@163.com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并取消导师资格及相关待遇。

二、第十七批青年教师导师申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现启动第十七批青年教师导师申报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遴选工作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导师,严格按照《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稿)(湖工职院人[2014]1号)文件规定,积极组织申报,确保新进教师必须配备导师。确定导师人选和被指导对象后请认真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导师指导新教师申报表》(附件请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式两份),于2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306室,电子版发xhz1990@163.com

                                    人事处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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