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企业(社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21 

各教学单位:

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教师企业(社会)实践锻炼效果,切实提高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更好地促进专业内涵发展,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稿)》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教师企业(社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申报且完成企业(社会)实践锻炼任务的教师(2020年申报但尚未完成的,列入下一年度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考核以二级学院(中心)或所在部门考核、管理为主,二级学院(中心)或相关部门严格按申报项目计划内容对教师社会(企业)实践情况进行初审鉴定。学校成立教师企业(社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组,组织对教师实践考核等级的审定,并发文确认。

具体程序:

1.组织汇报。已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将下企业资料(日志、企业考勤、总结、论文、技术服务佐证材料等)交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组织教师进行汇报;

2.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进行资料审核并根据考评项目和考评依据,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出具考核结果并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

3.校级审核。人事处组织校级考核小组进行复审,根据实践锻炼工作表现、成果完成情况和二级学院初审结果,确定教师实践锻炼考核结果并发文确认。

三、考核评价项目和考核依据

考核评价主要从“劳动纪律、工作表现、取得成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1.劳动纪律(权重:20%)

考核要求:教师严格遵守锻炼企业的劳动纪律和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溜岗、旷工等情况,每天工作时间不小于企业正常工作时间。

考核依据:“教师企业实践活动日志”、“企业考勤记录”、学校或二级学院等现场抽查、检查教师在岗情况、电话检查在岗情况等。由二级学院审核上述资料并进行归纳汇总后,进行考核评价。

2.工作表现(权重:30%)

考核要求:教师深入企业一线顶岗工作,能按照岗位要求积极、主动工作;能虚心学习,与企业员工相处融洽;积极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企业评价好。

考核依据:“教师企业实践活动日志”中企业的评价;二级学院或职能部门现场督察调查了解时企业领导、员工的反映;在企业锻炼的主要工作业绩。由二级学院审核上述资料并进行归纳汇总后,进行考核评价。

3.取得成果(权重:50%)

考核要求:根据“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 “申报表”中拟取得的各项成果;汇报总结准备充分,汇报内容充实、PPT等材料效果良好。

考核依据:取得各项成果的佐证、文字材料(如发明专利证书、技改项目、开发实训教材、论文专著、为企业开发新工艺等);教师下企业锻炼的汇报材料。由二级学院审核上述资料并进行归纳汇总后,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优秀者,必须有企业(社会)实践锻炼的标志性成果。各教学单位应遵循“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当年实践锻炼教师总人数20%的比例把握“优秀”等次,学校考核小组复审时,按照不超过全校当年实践锻炼教师总人数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

2、年度考核:实践锻炼教师凡是考核评分不合格的,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

3、绩效奖励:实践锻炼教师考核合格的,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4个当量学时的教学工作量,计入教师全年工作量,并按规定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该教学工作量计入职称评审量化计分。

4. 其他:教师实践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予认定其实践时间及结果,二级学院(中心)需重新安排其进行实践锻炼;对参加实践锻炼弄虚作假者,全校通报批评,扣除相应天数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本单位本年度实践锻炼所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张晶、胡涛,联系电话:8126043、8126150。

 

 

 

人事处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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