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6/09/20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拟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证”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

凡拟2016年秋季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在此之前没有参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教师

二、申请参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条件

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辅导员),提交测试申请前需听够30节课,听课记录表同测试申请一并交人事处。

三、测试申请时间:9月20日至9月23日

  四、测试形式:随堂听课。

五、时间及地点:根据参与测试教师的申请另行通知。

六、测试起止时间:928日到10月14日

拟申请2016秋季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请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交人事处(申请表见附件)。由督导专家进行听课评课,并给予该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七、测试的结果及效用

成绩合格方能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一年内有效。

 

 

                                                 人事处   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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