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专业建设、社会培训与技术服务中的作用,学院将组织开展2013年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程序见《十堰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培养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十职院人[2012]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的范围
从事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教学,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每年不少于一个半月企业实践的双师素质教师(公共课教师除外)。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符合“骨干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到所在教学系报名,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系部审核后归还本人)。
报名及填表时间:10月31日—11月4日
2.教学系审核,集中上报。各系部根据文件规定的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填写的申报表及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提出初审意见,确定骨干教师初选名单,经科研处、教务处确认后报人事处。
集中上报时间:11月5日—11月8日
3.学院评审。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小组评审认定。
评审认定时间:11月13日
4.评审结果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确认。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应据实申报相关材料,审核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把审核关。
2.各教学系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评选申报表(点击下载)
人 事 处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