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二〇一二年度院考核委员会、院考核工作小组和四大考核组考评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rsc 发布日期:2013/01/14 

十职发[2013] 1

于成立二〇一二年度院考核委员会、

院考核工作小组和四大考核组考评委员会

    

 

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2012年度考核工作,经院党委研究同意,成立十堰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院考核委员会与考核工作小组,现将有关成员组成通知如下:

1.院考核委员会

  任:顾善远

副主任:魏文芳  周元国

  : 刘玉敏   张德新  唐大超  李军  肖海华  郑强   田平  陈穗川  施复兴  常文斌      

2.院考核工作小组

  长:周元国

  员:陈穗川  施复兴          胡杰军  罗立明          赵丹洋   

3.机关处室(教辅、后勤)副县级干部考评组

  长:周元国

  员:陈穗川      张志良  王厚兵        

    罗立明

4.教学系部副县级干部考评组

  长:李 

  员:陈穗川      张志良  王厚兵        

    罗立明  

5.机关(教辅、后勤)考评组

  长:刘玉敏

  员:田     陈穗川      李军(机)王 

夏德洲   常文斌  刘堰兵  杨裕强    陈必清  

祝移民   鲁春发     

6.教学系、部(中心)考评组

  长:张德新

  员:叶     施复兴  祝移民   李晶骅  夏德洲 

张宝军            黄朝广  孔祥银

干国胜   张西平

7.辅导员考评组

  长:唐大超

  员:陈穗川      陈必清  何西海  王俐凤      

张艳良          胡现敏  莫足琴

李爱萍  田运科


附件1.《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二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各考核小组人数、负责人、优秀指标

3.年度考核登记表

注:考核小组名单、民主测评表。请至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〇一三年一月十

附件1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一二年度考核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2012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的对象:一是在岗全体教职工(含内退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二是20126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

二、考核的原则、内容、方式及确定考核等次办法:年度考核应紧密结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考核原则。坚持以考绩为重点,把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考核的内容包括纪律和业绩两个方面。纪律方面重点考核受聘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业绩方面重点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今年的考核工作采用以打分为主的定量考核办法。其中,院级领导在系(部)、处(室)党政正职范围内进行测评。机关处室(教辅、后勤集团)、教学系部副县级干部要求在所在单位考核组作述职报告,述职后群众测评结果占测评分的40%(测评分为75分);由党工部负责将副县级干部述职报告汇总成册,院领导传阅后,给每位副县级干部评分,评分结果占测评分的60%。其他教职工的测评,以考核组为单位,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该考核组的全体成员直接为其打分(优秀指标分解到教研室的系,教师可按教研室分组述职打分)。

为防止出现“感情分”现象,汇总的时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20人以上考核组去掉二个最高分和二个最低分)。考核打分严格按照十职院发[200] 3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各考核组根据已下达的优秀比例指标(优秀比例为15%),按照“高分得优”原则,先依次排定出优秀等次。被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综合得分须在85分及以上,被考核为称职等次的综合得分须在70分及以上,被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综合得分须在60分及以上,59分及以下的,经考核确有问题的,应定为不称职等次。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优秀等次和不称职等次的评定条件,做到严格把关,客观公正。对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基本称职等次、不定等次和未参加考核的人员情况,各考核组要作出文字说明。

三、考核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013111 日召开全院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具体安排布置考核工作。

2、考核组的划分及评定等次。全院划分为四个考核组,下分若干个考核小组。具体如下:

1)副县级干部考核组:分机关处室(教辅、后勤集团)副县级干部组;教学系部副县级干部组。

2)机关(教辅、后勤)考核组分若干个考核小组: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组;财务处、后勤资产处组;党委工作部(院报编辑部)、发展规划处组;人事处、工会、妇委会、离退服务中心、督导办组;教务处(教材中心、鉴定站)、质量管理处、校企合作处组;学工部(团委)、保卫处组;科研处、社会培训与成人教育中心组、招办、就业指导中心组;后勤集团、老校区管理办公室组;图文信息中心组。

3)教学考核组:教学系、部(中心)各为独立考核组。

4)辅导员考核组:辅导员名单由学工部和各系协商确定。

各考核组人数、负责人、优秀指标数见附件2。各组负责人务必认真组织本组人员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打分,其它各项量化项目计分必须客观公正、依据确凿。

院级领导测评时间安排:2013121日下午召开院级领导干部测评大会;其他考核组述职会议时间可在2013118日前自行安排。每位教职工都应在全面总结2012年全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并在相应的会议上述职。每位干部职工述职报告都要上交存档:副县级干部交党委工作部存档,教学系、部(中心)教职工交本单位存档,其他单位(部门)职工交人事处存档。

综合得分排名后,优秀等次按核定整数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定,所推荐的优秀须在本考核小组公布后,上报院考核工作小组。同时,各考核小组应根据核定优秀指标余数推荐1名候选人(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综合得分须在85分以上),参加本人所在大考核组的述职评优活动。各考核小组请于2013119日前将考核工作全部完成,并将本组全体人员的考核等次、综合评分值汇总上报人事处。

3 2013119-21日各考核大组召开述职会议,确定推荐优秀等次名单。各考核大组负责人负责述职会的组织工作,同时,根据核定优秀指标余数推荐1名候选人(从高票到低票排定),参加学院的述职评优活动。

各考核大组推荐优秀人选采取票决制,并适当考虑候选人所带入的优秀指标余数。最终票数的计算方法是:赞成票数×(1+优秀指标余数)。

4、考核委员会审定。2013年元月下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互不挤占、兼顾公平、领导评优应考虑单位全面建设情况等原则,审定各单位优秀人员与不称职人员名单。

5、公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考核委员会审定各单位优秀人员名单后,由考核工作小组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四、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人员,具有正常晋升一档薪级工资的资格,优秀等次人员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2、当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要进行教育帮助和告诫,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直接定为不称职。

4、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享受岗位津贴,应参加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续聘或调整聘用岗位。

5、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称职,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降职、低聘或解聘。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新入职的大学生按期进行考核,但在考核表中只写出评语,不定等次;二类人事代理人员应定出等次。

2、单位外派学习培训和被外单位借用人员,由被派、借用单位进行考核,并依据学习、借用期间的表现定等次。非单位外派学习人员,原单位不进行考核。

3 201271以后退休的,应参加本年度考核; 2012630以前退休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4、对本人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

5、病事假超过半年的人员,考核不确定等次。

6、出现一般教学事故者,年度内不得评为优秀;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及其他未列事项按十人字[2004]2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和考核工作小组,院考核工作小组在院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考核工作。各系、部(中心)相应成立系、部(中心)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院系考核工作小组中群众代表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基本人事管理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进工作进程,克服工作中的简单化和随意性,从而维护年度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附件2

各考核组人数、负责人、优秀指标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小组

人数

优秀

指标( )

  

组别

(优秀)

负责人

机关处室(教辅、后勤集团)副县级干部组;

周元国

38

5.7

优秀5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副县级干部组(0.91名候选人

周元国

 

教学系部副县级干部组

 

28

4.2

优秀4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组

 

18

2.7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机关(教辅后勤)组(5.00

优秀5

刘玉敏

财务、后勤资产组

王耀华

胡剑安

8

1.2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党委工作部(院报)、发展规划处组

陈穗川

杨裕强

11

1.65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人事、工会、妇委会、离退组、督导办组

施复兴

常文斌

8

1.2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教务处(教材、鉴定站)、质量处、校企合作处组

 

许文祥

11

1.65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学工部、(团委)、保卫组

 

陈必清

10

1.5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科研处(学报)、社会培训与成教、招办、就业中心组

祝移民

王慧娟

13

1.95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图文信息中心组

鲁春发

 

24

3.6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后勤集团、老校区办公室组

刘堰兵

余丽丽

17

2.55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何西海

28

4.2

优秀4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教学组

7.55

7人优秀另报1名候选人

张德新

 

   

 

张艳良

26

3.9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张宝军

 

12

1.8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黄朝广

李爱萍

12

1.8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李晶骅

田运科

16

2.4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夏德洲

莫足琴

16

2.4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孔祥银

王俐凤

25

3.75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胡现敏

19

2.85

优秀2人,另报 1名候选人

艺术设计系

 

 

25

3.75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干国胜

徐耀宏

26

3.9

优秀3人,另报 1名候选人

思政课部

张西平

 

12

1.8

优秀1人,另报 1名候选人

辅导员组

王哲

30

4.5

优秀4人,另报 1名候选人

辅导员组(0.5 1名候选人

唐大超

    

433

64.95

51

12

1.95

 

 

附件3

十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2年度)

单位:                    填表日期:         

 

 

  

 

   

 

出生年月

 

政 治

 

现任职务

(职称)

 

聘任起止时间

 

 

 

 

 

 

 

 

 

 

 

 

 

 

 

 

 

 

 

 

 

平时

考核

结果

 

 

折算后得分:

 

       

     

群众测评结果

 

折算后得分:

 

 

                   

主管领导评鉴意见

 

 

签名:

 

 

 

     

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被考核人意见

 

签名:

 

 

 

     

 

 

 

考核委员会复核意见

 

签名:  

 

(单位盖章)

 

     

 

 

 

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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