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专业带头人部分调整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2/11/19 

院属各单位:

   因学院干部的调整,原部分专业带头人需要变动调整。根据《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 (十职院人[2011]1号)文件精神,经所在教学单位推荐,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表决,学院决定聘任范志庆等同志为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专业带头人。任期从20129月至201312月。公示名单如下,如果对以上人员的当选有异议,请在7日内向院人事处反映,电话:8126149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十八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负责人)调整人员名单

单 位

 专 业

姓名

机电工程系

数控技术

潘 强﹡

模具设计与制造

何 军﹡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

嵌入式技术与应用

张 明﹡

生化与环境工程系

应用化工(工程塑料加工技术方向)

余 莹﹡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钱美荣

应用化工(汽车涂装方向)

叶兴刚﹡

生物化工

李 燕﹡

汽车工程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袁 牧﹡

旅游与涉外系

商务英语

王艳丽﹡

电子工程系

应用电子技术

范志庆

建工系

建筑工程技术

徐 涛﹡

注:﹡表示为专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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