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发布日期:2018/12/29 

院属各部门:

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按照《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0精神,现启动劳务派遣人员2018下半年期满考核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学院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的考核原则;坚持以考绩为重点,部门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以岗位职责劳动合同、工作目标任务为依据,以服务对象评价和群众评议为基础,以工作人员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为重点,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五、考核程序及结果应用

1)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负责。考核小组组长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3-5人。

 2被考核对照岗位工作职责以及对应的岗位工作目标填写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表中个人总结部分由被考核人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3)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其工作总结,并结合其平时表现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等次鉴定,按优秀、称职、不称职打分,并填写鉴定意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总分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分(含80分)为称职,低于80分为不称职。考核由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教职工、服务对象按被考核人工作岗位履职情况逐项赋分,其权重分别占30%、30%、40%。(各用人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工作岗位职责自制量化考核表,可参考附件3)

 (4)各用人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得分情况综合给出考核意见,并在考核表上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月9日前交人事处(考核过程性材料由用人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5)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优秀500元/月,称职300元/月核发奖励性绩效,连续两次不称职人员合同到期后不予续聘。

  劳务派遣人员的考核工作是加强劳务派遣用工规范化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完成的一项重要人事管理制度,各用人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必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进工作进程,克服工作中的简单化、随意性等倾向,增强考核工作的严肃性,维护考核工作的公正性,提高考核结果的公信度。


              

  附件1:劳务派遣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2:劳务派遣人员考核表

  附件3:工作人员量化考核表(参考)

  均可在人事处网站表格下载专区下载。

 

                                                                  人事处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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